💰 費用申請流程(EZ 表單)
費用申請適用於非屬採購性質的各項支出,包括個人勞務費、小額會議餐點、郵資、規費等。
📋 適用時機
凡非屬於小額採購的費用申請均適用,包括:
1. 勞務費
- 支付「個人」之出席費、審查費、授課鐘點費、演講費等
2. 會議餐點
- 單次 1 萬元以下
- 超過 1 萬元需走小額採購流程
3. 院外人士交通費
- 適用邀請離本院辦理會議地點距離 30 公里以上之學者專家
4. 場地費
- 租用本院以外會議室或活動空間
- 其使用費於公開資訊得查之
5. 郵資
6. 其他費用
- 營業稅、印花稅之稅費
- 公務文件申請之規費
📝 申請流程
表單位置
EIP → 流程表單系統 → 我的填寫案件 → 新增表單 → EZ_費用申請(不經採購組採購)
申請注意事項
- 完成申請單核准後始可動支經費
- 附件須有報價單或核准簽呈、經費規劃表等申請相關佐證資料
- 確認計畫工項及預算編列
- 預算未核定前須簽呈辦理並核備
📦 結報應檢附文件
基本文件
| 文件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支出憑證黏存單 | 必要 |
| 發票或收據 | 必要 |
| 申請單(簽核完成) | 必要 |
| 佐證結報金額之文件/照片/簽到表等 | 依費用性質(如:郵寄明細、會議名單、樣張) |
院外人士交通費特別注意
- 收據皆要親自簽名
- 檢附邀請函或會議通知
- 確認距離超過 30 公里
💡 結報範例
範例 1:院外人士交通費及餐點費
情境:邀請專家學者參加會議
應檢附: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EZ 費用申請單(核決後)
- 專家簽名之收據(交通費、出席費等)
- 會議餐點發票(<1萬)
- 會議邀請函
- 簽到表
範例 2:郵資費用
情境:寄送公文或資料
應檢附: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EZ 費用申請單(核決後)
- 郵局收據或發票
- 郵寄明細(寄件地址、內容說明)
範例 3:場地費
情境:租用外部會議室
應檢附: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EZ 費用申請單(核決後)
- 場地租借發票或收據
- 租借契約或確認信
- 活動照片(建議)
❓ 常見問題
Q1: 會議餐點何時用費用申請,何時用小額採購?
- 1 萬元以下:使用 EZ 費用申請
- 1 萬元以上:使用 SBY 小額採購
Q2: 院外人士交通費有什麼限制?
- 必須是距離會議地點 30 公里以上
- 收據必須本人親自簽名
- 需檢附邀請函證明
Q3: 預算未核定前可以先支出嗎?
- 不可以,必須先簽呈辦理並核備
- 申請單核准後才能動支
最後更新:2025/12/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