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出差申請及結報
參考資料:114 年 04 月 11 日費用申請及結報說明會
IMPORTANT
依據本院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作業規定」辦理
申請注意事項
- 出差前提出申請:需在出差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准
- 確認預算編列:確認計畫已編列預算且與執行內容相關
- 結報時限:出差結束次日起 15 天內完成核銷
申請流程(事前)
表單位置
EIP → 流程表單系統 → 我的填寫案件 → 新增表單 → BDA_國內出差旅費申請單
填寫步驟
步驟 1:進入表單系統,選擇 BDA_國內出差旅費申請單
步驟 2:填寫出差基本資訊(日期、地點、交通方式等)
步驟 3:填寫費用明細並送出申請
費用類別
交通費
- 飛機、高鐵、船舶、公民營客運、火車、捷運等
- 需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
- 計程車需註明起迄地點及路段
住宿費
- 距離辦公處所 60 公里以上且有住宿事實者
- 平日上限 3,500 元/日,假日上限 4,500 元/日
- 需檢據覈實報支
雜費
- 距離辦公處所單程 30 公里以上者
- 上限 400 元/日
- 出差時數 4 小時內支給 1/2 日,超過 4 小時支給 1 日
- 至本院跨縣市辦公處所不得列報
駕駛自用車
- 汽車:$3/km
- 機車:$2/km
- 需檢附路線圖
- 不得另行報支油料、過路費、停車費
結報流程(事後)
應備文件
- BDA 國內出差旅費申請單(核決後)
- 國內出差旅費結報單 - 表單下載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各類收據或電子證明
憑證注意事項
- 網路下載憑證需經手人簽名並註明日期時間
- 熱感紙收據需複印保存
- 需有本院抬頭及統編(高鐵票、飯店住宿等)
常見問題
Q1: 提前一天出發可以申請嗎?
A: 可以,但需在備註說明提前出發原因(如會議地點在外縣市,需前一天前往)。提前出發申請原則如下:
台北院區提前出發申請原則:

台南院區提前出發申請原則:

Q2: 雜費一定可以申請嗎?
A: 需符合條件:距離 30 公里以上、非至本院跨縣市辦公處所、非受邀授課且已支領報酬、非以學員身分參加訓練。
Q3: 計程車費用如何估算?
A: 使用 fare.mtaxi 等工具估算,並註明起迄地點及搭乘原因。
最後更新:2025/12/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