✈️ 國外出差申請及結報
參考資料:114 年 04 月 11 日費用申請及結報說明會
IMPORTANT
依據本院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作業規定」辦理
申請注意事項
重要規定
- 列管項目:國外出差為列管項目,須先與計畫 PO 確認預算
- 未簽約前:所有國外出差申請皆以簽呈陳核
- 簽約後異動:出國行程如有異動(地點、人次、預算),需提前一個月在主管會議提報
- 出差前提出申請:需在出差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始得出差
- 結報時限:出差結束次日起 15 天內須完成核銷
申請流程(事前)
表單位置
EIP → 流程表單系統 → 我的填寫案件 → 新增表單 → BTA_國外出差旅費申請單
費用類別
交通費
- 飛機、船舶、長途大眾陸運工具及租車費用
- 需檢附:電子機票、購票證明、登機證存根
生活費
- 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計算
- 組成:住宿費(70%)、膳食費(20%)、零用費(10%)
- 供餐扣除:早餐 4%、中餐 8%、晚餐 8%
- 供住宿需扣除 70%
WARNING
市區交通已包含在生活費零用費(10%)中,不得另行報支
辦公費
- 護照、簽證費
- 保險費(要保人必須為本院,上限 400 萬元)
- 研討會報名費/註冊費
- 禮品費及宴客費
預支申請
可直接在 BTA 表單上註明預支金額,毋須另外辦理預支款申請。
結報流程(事後)
應備文件
必要文件
- BTA 國外出差旅費申請單(核決後)
- 國外出差旅費結報單 - 表單下載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會議/活動邀請通知
- 出國前一日台銀匯率表
交通費憑證
- 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
- 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
- 登機證存根(含電子登機證)
其他費用憑證
- 旅平險收據(要保人為本院)
- 漫遊費收據(若有)
- 簽證費收據(若有)
- 信用卡帳單(需簽名)(若有)
生活費計算範例
假設:美國舊金山生活費日支數額 = $4,000/日
出差 5 天,其中 3 天研討會供午餐和晚餐
第 1-2 天(無供餐):$4,000 × 2 = $8,000
第 3-5 天(供午晚餐):$4,000 × (1 - 16%) × 3 = $10,080
總計:$18,080預支款處理
- 剛好用完:勾選「沖暫付款」
- 預支不足:註明補付金額
- 有剩餘:匯回院內並填寫繳款單
常見問題
Q1: 如何確認計畫是否有編列預算?
A: 請先與計畫 PO 確認。如未編列預算,原則上不得申請動支。
Q2: 研討會供餐如何扣除?
A: 早餐 4%、中餐 8%、晚餐 8%。供午晚餐扣除 16%,生活費 $4,000/日實際可報 $3,360。
Q3: 可以在出國前預支嗎?
A: 可以。直接在 BTA 表單上註明預支金額即可。
Q4: 市區交通可以報支嗎?
A: 不可以。市區交通已包含在生活費零用費(10%)中。
最後更新:2025/12/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