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✈️ 國外出差申請及結報

參考資料114 年 04 月 11 日費用申請及結報說明會

IMPORTANT

依據本院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作業規定」辦理


申請注意事項

重要規定

  1. 列管項目:國外出差為列管項目,須先與計畫 PO 確認預算
  2. 未簽約前:所有國外出差申請皆以簽呈陳核
  3. 簽約後異動:出國行程如有異動(地點、人次、預算),需提前一個月在主管會議提報
  4. 出差前提出申請:需在出差前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始得出差
  5. 結報時限:出差結束次日起 15 天內須完成核銷

申請流程(事前)

表單位置

EIP → 流程表單系統 → 我的填寫案件 → 新增表單 → BTA_國外出差旅費申請單

費用類別

交通費

  • 飛機、船舶、長途大眾陸運工具及租車費用
  • 需檢附:電子機票、購票證明、登機證存根

生活費

  • 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計算
  • 組成:住宿費(70%)、膳食費(20%)、零用費(10%)
  • 供餐扣除:早餐 4%、中餐 8%、晚餐 8%
  • 供住宿需扣除 70%

WARNING

市區交通已包含在生活費零用費(10%)中,不得另行報支

辦公費

  • 護照、簽證費
  • 保險費(要保人必須為本院,上限 400 萬元)
  • 研討會報名費/註冊費
  • 禮品費及宴客費

預支申請

可直接在 BTA 表單上註明預支金額,毋須另外辦理預支款申請。


結報流程(事後)

應備文件

必要文件

  1. BTA 國外出差旅費申請單(核決後)
  2. 國外出差旅費結報單 - 表單下載
  3. 支出憑證黏存單
  4. 會議/活動邀請通知
  5. 出國前一日台銀匯率表

交通費憑證

  • 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
  • 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
  • 登機證存根(含電子登機證)

其他費用憑證

  • 旅平險收據(要保人為本院)
  • 漫遊費收據(若有)
  • 簽證費收據(若有)
  • 信用卡帳單(需簽名)(若有)

生活費計算範例

假設:美國舊金山生活費日支數額 = $4,000/日
出差 5 天,其中 3 天研討會供午餐和晚餐

第 1-2 天(無供餐):$4,000 × 2 = $8,000
第 3-5 天(供午晚餐):$4,000 × (1 - 16%) × 3 = $10,080

總計:$18,080

預支款處理

  • 剛好用完:勾選「沖暫付款」
  • 預支不足:註明補付金額
  • 有剩餘:匯回院內並填寫繳款單

常見問題

Q1: 如何確認計畫是否有編列預算?

A: 請先與計畫 PO 確認。如未編列預算,原則上不得申請動支。

Q2: 研討會供餐如何扣除?

A: 早餐 4%、中餐 8%、晚餐 8%。供午晚餐扣除 16%,生活費 $4,000/日實際可報 $3,360。

Q3: 可以在出國前預支嗎?

A: 可以。直接在 BTA 表單上註明預支金額即可。

Q4: 市區交通可以報支嗎?

A: 不可以。市區交通已包含在生活費零用費(10%)中。


最後更新:2025/12/08